立委評鑑成績
評鑑會期
屆期分類 第十一屆 / 會期分類 第二會期
立委資訊
第 11 屆立法委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吳宗憲 委員
  • 所屬黨籍 中國國民黨
  • 所屬黨團
  • 就離狀態 在任
  • 委員會
    第十一屆第一會期:司法法制委員會 (召集委員)
    第十一屆第二會期:司法法制委員會 (召集委員)
    第十一屆第三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
  • 個人經歷
    檢察官
    警察大學講師
    台中科大副教授級專門技術人員
    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副執行長
    台灣大學公衛學院健康政策管理所博士生
  • 最高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工業工程碩士
  • 立委評鑑 第十一屆第三會期一般立委
    第十一屆第二會期一般立委
    第十一屆第一會期一般立委
  • 政見 -
  • 財產申報 -
  • 政治獻金
  • 聯絡資訊 國會研究室:02-2358-6411
  • 傳真 國會研究室:02-2358-6415
評鑑成績

一般立委

2024.08.01-2025.01.31

一般立委

2024.08.01-2025.01.31
  • 院會出席率
    院會應出席18次 實際出席18
    100
  • 委員會出席率
    委員會應出席32次 實際出席29
    91
  • 質詢率
    所屬委員會可質詢21次 口頭質詢18次 書面質詢0
    86
  • 法案與預算審查
    法案及預算審查可發言20次 實際發言12
    60
數據圖表
公民評鑑質詢表現
    對於提出問題的回答有思考 並且提出自己的見解與看法 吳宗憲委員表現得非常直接且具有批判性,特別是在針對人事長的回答時,他強調了自己對問題的深入理解和對政策實施的關切。吳委員不僅提出了具體的問題,也給予了相應的建議和批評,尤其是關於公務員自殺率問題以及勞動節公假問題。他的質詢中充分展示了對現狀的不滿,並且試圖讓人事長正視一些不合適的解釋,這顯示出他對公共政策的關注和對改進政策的強烈意圖。 優點:吳委員在質詢過程中展現了強烈的問題意識,並且能夠深入探討事務,提出自己對問題的深入見解。對於自殺率和勞動節的問題,吳委員提出了質疑並且試圖尋求改善的途徑,表現出積極的監督精神。他能夠將議題與具體的法律條文或歷史背景聯繫起來,使質詢更加具體和有深度。 缺點:在某些地方,吳委員的言語表達較為激烈,尤其是對人事長的回答表現出明顯的不滿。在批評中,他有時顯得過於直接,可能會引起對方的不快,這會影響到溝通的順暢度。特別是對人事長的某些回答,吳委員的反應顯得有些過於情緒化,可能會使得質詢的氣氛變得緊張。 印象變化:觀看這段質詢後,對吳委員的印象更加深刻。他表現出的監督精神和對細節的關注讓人覺得他是個非常注重政策落實的人。他的質詢不僅關注單一議題,而是涉及到廣泛的公共政策問題,顯示出他在監督過程中的深度和多角度的思考。 非常理性溫和,不帶有私人情緒,但偶爾會稍稍偏離主題多浪費了一點時間,感覺可以把整體質詢節奏再加快一點 可以再給與官員多一點回答時間,是。 我認為這位立委在質詢時的條理分明,且有問在問題的癥結點上,例如有關選手獎金的部分,立委明確說明選手的獎金是他們本來就應該拿到的,而不是在協會有盈餘的情況下才有的。 委員準備資料非常認真,但有時候會沒辦法讓人家插話,但我認為委員針對羈押的問題提點的恰到好處,讓官員知道那裡有不足,這是非常值得學習的。 對於吳宗憲立委的質詢影片,我認位提問的很恰當,尤其在全球已經高度發展的情況下,台灣屬於晶片發展的領頭羊,卻遲遲沒有像其他如新加坡那樣,普遍的運用AI,而使用了許多人力,確實有點可惜。 吳宗憲委員專業知識足夠 對於提出的問題有直截了當的抓出癥結點,也能跟被質詢之部會長官提出現行體制之問題 本來就不認識但是我覺得他回應的挺好都是拿出數字來應對質疑,可以提出具體希望方向更好不然感覺只是為難 委員問政非常專業,選對的立委做對的事
法律主提案
    首位提案人吳宗憲 共同提案人林沛祥 首位提案人吳宗憲 共同提案人林沛祥 首位提案人羅明才 共同提案人吳宗憲 廖偉翔 首位提案人吳宗憲 共同提案人顏寬恒 牛煦庭 廖偉翔 羅廷瑋 首位提案人羅智強 共同提案人吳宗憲 林沛祥 首位提案人吳春城 共同提案人蘇清泉 林思銘 洪孟楷 鄭正鈐 吳宗憲 林沛祥 林倩綺 翁曉玲 陳昭姿 葉元之 廖偉翔 盧縣一 王正旭
預算審查提案
立委資訊揭露
  1. 是否有遊說案件,並回傳遊說案件紀錄表至立法院遊說登記辦公室
    未填答
  2. 113年8/1~114年1/31曾使用立法委員國會外交事務經費進行出國考察
    未填答
  3. 本人現擔任營利事業之決策參與者
    未填答
  4. 現有關係人擔任營利事業之決策參與者
    未填答
  5. 本人現執行專門職業之職務
    未填答
  6. 本人現為專門職業機構之負責人
    未填答
  7. 本人現擔任非營利組織之職位
    未填答
  8. 本人辦公室主任姓名,立法院公費助理人數共幾位(國會辦公室、服務處分別幾位)
    未填答
  9. 本人目前所聘任的公費助理中,幾位為三等親之內的親屬
    未填答
  10. 本人所聘助理符合勞動基準法標準
    未填答
  11. 本人所聘之全職助理每週工時;每週加班時數為。每月經常性薪資平均為;每月加班費平均為 。
    未填答
  12. 非公費助理幾位,專職幾位,兼職幾位
    未填答
陽光法案與公益法案
被聯席會口頭質詢
預算特殊事蹟
議事外特殊事蹟
侵害基本人權或違反重大公益(義)法案提案與連署
脫序表現與司法案件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本會期在排審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立委赴中規範),以及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舉手表決程序)等提案,遭到與會國民黨、民眾黨立委違法封殺提案,使其相關提案內容無法被民眾所知,進到委員會中進行討論。
立委資訊
第 11 屆立法委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吳宗憲 委員
  • 所屬黨籍 中國國民黨
  • 所屬黨團
  • 就離狀態 在任
  • 委員會
    第十一屆第一會期:司法法制委員會 (召集委員)
    第十一屆第二會期:司法法制委員會 (召集委員)
    第十一屆第三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
  • 個人經歷
    檢察官
    警察大學講師
    台中科大副教授級專門技術人員
    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副執行長
    台灣大學公衛學院健康政策管理所博士生
  • 最高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工業工程碩士
  • 立委評鑑 第十一屆第三會期一般立委
    第十一屆第二會期一般立委
    第十一屆第一會期一般立委
  • 政見 -
  • 財產申報 -
  • 政治獻金
  • 聯絡資訊 國會研究室:02-2358-6411
  • 傳真 國會研究室:02-2358-6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