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成績
屆期分類 第十一屆 / 會期分類 第一會期
立委資訊
第 11 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5選舉區
吳沛憶 委員

- 所屬黨籍 民主進步黨
- 所屬黨團
- 就離狀態 在任
- 委員會 第十一屆第一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個人經歷 第13、14屆台北市議員美國國務院國際領袖台灣代表新境界智庫文化政策諮詢委員蔡英文總統競選總部副主任民進黨發言人台北市體育總會理事東園球類運動推廣協會榮譽理事長
- 最高學歷 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
- 立委評鑑
第十一屆, 第一會期一般立委
- 政見
-
- 財產申報 233 ( 廉政專刊 )
- 政治獻金 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吳沛憶政治獻金專戶開始:2023-06-05結束:2024-02-12收入:12,630,554支出:12,773,415
- 聯絡資訊
評鑑成績
一般立委
2024.02.01-2024.07.31一般立委
2024.02.01-2024.07.31- 院會出席率院會應出席22次 實際出席22次100
- 委員會出席率委員會應出席22次 實際出席22次100
- 質詢率所屬委員會可質詢32次 口頭質詢32次 書面質詢0次100
- 法案與預算審查法案及預算審查可發言6次 實際發言6次100
數據圖表
- 吳沛憶
- 全院平均
公民評鑑質詢表現
- 18.63
- 38
- 點擊觀看影片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評鑑人高雄市-旗山區 游小姐新科立委感覺對立院的事情還不太熟悉,質詢內容比較淺碟空泛
- 點擊觀看影片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評鑑人彰化縣-彰化市 徐先生我認為吳沛憶委員的質詢十分清楚,也能使會議影片的人容易理解所要表達的問題。
- 點擊觀看影片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評鑑人桃園市-桃園區 梁小姐此立法委員口齒清晰,問答有條有理,都有指出割喉案發生後家長與學生的擔心,並質問教育部的處理方式是否妥當,以及後續的輔導政策。時間把握得很好,有給教育部部長充分的時間回答,質詢時既不會咄咄逼人又能問到重點。
- 點擊觀看影片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評鑑人雲林縣-北港鎮 楊小姐吳沛憶立委質詢鏗鏘有力且可一針見血地說明重點,且並無在過程中提及和本案質詢事宜不相干之事項,口條很好也很能夠抓住重點
- 點擊觀看影片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評鑑人高雄市-新興區 洪先生1.吳沛憶立委質詢問題有抓對重點,報告簡潔但不冗贅。 2.重視國家體育選手權益。
- 點擊觀看影片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評鑑人臺北市-中正區 鄧小姐質詢內容切中要點
- 點擊觀看影片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評鑑人南投縣-集集鎮 吳小姐從質詢可以看得出來沛憶委員對學生心理議題相當關心,資料和問題準備齊全,所提出的質詢也確實是需要正視的點。
- 點擊觀看影片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評鑑人臺北市-文山區 賴小姐我認為這位立法委員的質詢態度、技巧,都讓閱聽人感到舒服,且時間上的掌握非常剛好
- 點擊觀看影片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評鑑人臺北市-大安區 李小姐邏輯十分清晰,知道自己問問題的目的,對質詢主題、內容、質詢對象的職權很清楚,主題相關的法規也看得出來有很完善的瞭解,更是可以對現況提出非常具體的改善方法,我對這點印象十分深刻。整題而言這位立法委員很盡責地監督了教育與文化的相關政策,希望未來也能繼續對職責之內的議題提出專業見解,幫助台灣發展。
- 點擊觀看影片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評鑑人臺北市-內湖區 倪小姐立法委員應該要尊重別人發言的時候,不要插嘴
法律主提案
- 9
- 6
- 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首位提案人吳沛憶
-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首位提案人蔡易餘 共同提案人陳亭妃 吳沛憶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首位提案人吳沛憶
- 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首位提案人吳沛憶
- 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首位提案人吳沛憶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首位提案人林月琴 共同提案人黃秀芳 吳沛憶 沈伯洋 郭昱晴 黃捷
- 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首位提案人邱議瑩 共同提案人吳沛憶
- 國籍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首位提案人吳沛憶 共同提案人莊瑞雄
-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條、第九十八條及第一百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首位提案人吳沛憶 共同提案人莊瑞雄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首位提案人吳沛憶 共同提案人陳冠廷
- 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首位提案人吳沛憶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首位提案人鍾佳濱 共同提案人蔡易餘 吳沛憶 李坤城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及第十七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首位提案人黃捷 共同提案人林宜瑾 林楚茵 吳沛憶
-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首位提案人吳沛憶
- 廣播電視法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首位提案人林宜瑾 共同提案人吳沛憶
預算審查提案
- 0
立委資訊揭露
- 100 %
- 是否有遊說案件,並回傳遊說案件紀錄表至立法院遊說登記辦公室有,1件
- 113年2/1~113年7/31曾使用立法委員國會外交事務經費進行出國考察有;國家:日本;時間:5/10~5/12;目的:參與Taiwan Plus 代表台方致詞,也代表台灣國會,進行台日文化交流。
- 本人現擔任營利事業之決策參與者無
- 現有關係人擔任營利事業之決策參與者無
- 本人現執行專門職業之職務無
- 本人現為專門職業機構之負責人無
- 本人現擔任非營利組織之職位無
- 本人辦公室主任姓名,立法院公費助理人數共幾位(國會辦公室、服務處分別幾位)陳中寧,公費助理11位(國會辦公室6位,服務處5位;法案及政策研究3位)
- 本人目前所聘任的公費助理中,幾位為三等親之內的親屬無
- 本人所聘助理符合勞動基準法標準是
- 本人所聘之全職助理每週工時;每週加班時數為。每月經常性薪資平均為;每月加班費平均為 。49.8hr;9.8hr;41726元;7300元
- 非公費助理幾位,專職幾位,兼職幾位非公費助理0位,專職0位,兼職0位
陽光法案與公益法案
- +0.6顯示完整資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
- +0.3顯示完整資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
- +0.2顯示完整資訊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1顯示完整資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0.2顯示完整資訊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 0顯示完整資訊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 0顯示完整資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條、第九十八條及第一百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 0顯示完整資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0顯示完整資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 +0.1顯示完整資訊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 +0.6顯示完整資訊國籍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 +0.05顯示完整資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及第十七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
- +0.05顯示完整資訊廣播電視法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 +0.4顯示完整資訊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被聯席會口頭質詢
- 2
- 2
- 1
預算特殊事蹟
- 0
- 0
-
無預算案特殊事蹟
侵害基本人權或違反重大公益(義)法案提案與連署
脫序表現與司法案件
立委資訊
第 11 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5選舉區
吳沛憶 委員

- 所屬黨籍 民主進步黨
- 所屬黨團
- 就離狀態 在任
- 委員會 第十一屆第一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個人經歷 第13、14屆台北市議員美國國務院國際領袖台灣代表新境界智庫文化政策諮詢委員蔡英文總統競選總部副主任民進黨發言人台北市體育總會理事東園球類運動推廣協會榮譽理事長
- 最高學歷 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
- 立委評鑑
第十一屆, 第一會期一般立委
- 政見
-
- 財產申報 233 ( 廉政專刊 )
- 政治獻金 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吳沛憶政治獻金專戶開始:2023-06-05結束:2024-02-12收入:12,630,554支出:12,773,415
- 聯絡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