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成績
評鑑會期
屆期分類 第十屆 / 會期分類 第二會期
立委資訊
第 10 屆立法委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鄭麗文 委員
  • 所屬黨籍 中國國民黨
  • 所屬黨團
  • 就離狀態 離職
  • 委員會
    第七屆第一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第七屆第二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第七屆第三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七屆第三會期:程序委員會
    第七屆第四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七屆第四會期:程序委員會
    第七屆第五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七屆第六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七屆第七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七屆第七會期:程序委員會
    第七屆第八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七屆第八會期:程序委員會
    第十屆第一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第十屆第一會期:程序委員會
    第十屆第二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第十屆第二會期:程序委員會
    第十屆第三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第十屆第三會期:程序委員會
    第十屆第四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第十屆第五會期:內政委員會
    第十屆第五會期:修憲委員會
    第十屆第六會期:內政委員會
    第十屆第七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第十屆第八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召集委員)
  • 個人經歷
    行政院發言人
    第七屆立法委員
    中國國民黨副秘書長
    中國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暨發言人
    第三屆國大代表
  • 最高學歷 英國劍橋大學國際關係碩士 美國天普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畢
  • 立委評鑑 第十屆第八會期一般立委
    第十屆第七會期一般立委
    第十屆第六會期一般立委
    第十屆第五會期一般立委
    第十屆第四會期一般立委
    第十屆第三會期一般立委
    第十屆第二會期一般立委
    第十屆第一會期一般立委
    第七屆第八會期待觀察立委
    第七屆第七會期一般立委
    第七屆第六會期一般立委
    第七屆第五會期待觀察立委
    第七屆第四會期一般立委
    第七屆第三會期一般立委
    第七屆第二會期待觀察立委
    第七屆第一會期一般立委
  • 政見 -
  • 財產申報 -
  • 政治獻金
    -
  • 聯絡資訊 國會研究室:02-2358-6866
  • 傳真 國會研究室:02-2358-6870
評鑑成績

一般立委

2020.09.01-2020.12.31

一般立委

2020.09.01-2020.12.31
  • 院會出席率
    院會應出席10次 實際出席9
    90
  • 委員會出席率
    委員會應出席28次 實際出席28
    100
  • 質詢率
    所屬委員會可質詢21次 口頭質詢18次 書面質詢3
    86
  • 法案與預算審查
    法案及預算審查可發言26次 實際發言17
    65
數據圖表
公民評鑑質詢表現
    準備資料是看新問得知,沒有說明其於管道,令人懷疑其專業性。話語之中帶有強烈批評以及作秀的感覺,冗言贅字很多,沒有給予行政單位說話空間。 優點:1.在預算審查方面,確實為人民把關(內容主要是關於司法院為了宣傳國民法官制度,須要編列1億2千萬元的預算,有浮濫支出的疑慮,鄭麗文委員提到,即使是總統大選也不需如此多的宣傳費用)。 2.鄭委員確實監督到司法院應做卻遲遲未做的事項,避免該機構不斷拖延。 缺點:1.花過多的時間質詢一件事(國民法官宣傳費用過多),同樣的內容換句話說重複了幾次,時間掌控上可再做改善,使質詢內容能夠更加多元、廣泛。 2.鄭委員在質詢中提到:「今天司法改革的失敗,國民法官充滿爭議的上路,難道要透過宣傳、洗腦的這種方式?我們還是一個民主國家嗎?」我認同司法院為了宣傳國民法官的經費可能過多,須要再討論,不過鄭委員在此已預設了「國民法官的制度一定失敗,而執政者只是為了掩飾,才編列如此多的預算來宣傳」的立場,如此的指控不但非必要,更可能降低溝通的效果。 我覺得鄭委員詢問時會先預設立場,然後講話語氣咄咄逼人不留給人家喘息的機會,這樣的話會讓被她質詢的人不想回答她的問題。所以總括來說她的缺點包含會預設立場、不夠理性、給官員回答時間不夠進而影響討論成效、資訊來源不確實:我聽新聞說。另外,優點的部分的話就是她質詢時能快速切入主題、一針見血,這樣的好處是能夠節省一些兜圈子的時間。 質詢時較為語氣不佳,並會打斷官員回答,有改進的空間 態度咄咄逼人 鄭委員在備詢之餘應該更加用心,不然會顯得質詢深度不足 這位委員提出的任何的問題都是完全的針對海委會的業務範圍内發生的問題去質詢,而且提出的問題都是現階段迫切解決的問題,字字見血,不浪費一絲的時間,資料也準備足夠,能在會議上一個接一個的提出問題,且她能準確的反駁那位官員的敷衍之詞,我覺得這些都是值得學習的,但我個人在這個質詢環節中需要去改善的問題是那位委員在質問完官員后給予他回答的時間過於短,甚至有一些是沒有去聽官員的説法,這其中可能是因爲委員的時間過短,且她想反應的問題過多。 有點不尊重對方 我認為此為立法委員有認真的準備質詢的資料,並完整的實施質詢權,但在質詢的當下似乎使用過多時間來描述一個事件,致使在10分鐘內的質詢中,只有提出一個問題,而無預留時間給予其他需質詢的議題。 我覺得很好
法律主提案
    首位提案人陳以信 共同提案人鄭麗文 首位提案人鄭麗文 共同提案人林奕華 萬美玲 首位提案人鄭麗文 首位提案人鄭麗文 首位提案人鄭麗文 首位提案人鄭麗文 共同提案人楊瓊瓔 首位提案人鄭麗文 共同提案人呂玉玲 張育美 首位提案人鄭麗文 首位提案人鄭麗文 共同提案人鄭正鈐 首位提案人鄭麗文 首位提案人鄭麗文 首位提案人鄭麗文 首位提案人鄭麗文
預算審查提案
立委資訊揭露
  1. 本人現擔任營利事業(含已民營化事業機構)之決策參與者(如負責人、董事、監事等)
    未回覆
  2. 現有關係人[註]擔任營利事業(含已民營化事業機構)之決策參與者(如負責人、董事、監事等)
    未回覆
  3. 本人現執行專門職業(如:律師、會計師、醫師、教師等領有專門證照者)之職務。
  4. 本人現為專門職業機構(如: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醫院、診所等)之負責人。
  5. 本人現擔任非營利組織(如職業團體、社會團體、基金會、工會、學校、研究機構、醫院等)之職位。
    未回覆
  6. 本人目前所聘任的公費助理中,有多少位為三等親之內的親屬。
    未回覆
  7. 本人目前所聘助理勞動條件皆符合勞動基準法標準(含私人聘用之助理)。
  8. 本人所聘之助理(含私人聘用之助理)平均每週工時為__小時。
    未回覆
  9. 本人辦公室主任姓名__,公費助理人數__位,服務處之公費助理人數__位。
    未回覆
  10. 委員的公費助理每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是多少?
    未回覆
陽光法案與公益法案
被聯席會口頭質詢
預算特殊事蹟
議事外特殊事蹟
侵害基本人權或違反重大公益(義)法案提案與連署
脫序表現與司法案件
    今(8)日立院黨團第一次就萊豬進口議題進行朝野協商,但過程卻不順利,國民黨團抗議昨日的經濟委員會聯席排審中,主委剝奪國民黨立委的發言時間,就直接將全案表決送出委員會,要求確認該會議是否有效,再行協商;但過程中莊瑞雄卻插嘴批國民黨的說法根本就「白賊」,表示昨天根本就不是官員答詢;這席話引發國民黨團強烈反彈,要求莊瑞雄為他的說法道歉,黨團總召林為洲將桌上的水杯推倒在地,怒轟民進黨「鴨霸」,鄭麗文更將咖啡杯扔向對桌,高分貝強力要求民進黨團道歉。 決 議:鄭麗文委員朝(與會人員)丟擲咖啡,扣1.5分。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赴立院進行施政報告,民進黨團一早搶佔主席台、發言台,國民黨團則使出吹哨、鳴汽笛及拔除發言台麥克風等手段,還在蘇貞昌上台後,往綠委身上潑灑大批豬皮、豬內臟,雙方爆發激烈衝突,也讓人直呼實在是太噁心了。據悉,這個點子是由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與藍委鄭麗文提出,強調用豬內臟潑議場,是為突顯蔡政府的施政無能。 決議:違反立院內規、破壞公物、個人肢體衝突。 陳以信、王美惠、郭國文、吳怡玎、廖婉汝朝(與會人員)丟擲內臟扣1.5,林為洲、鄭麗文、翁重鈞、溫玉霞、呂玉玲倒內臟(破壞公物)及賴士葆、鄭天財潑水扣0.5分,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地毯更換費用。使用汽笛及哨子製造噪音,破壞議事進行,違反議事規則,故使用汽笛者陳以信、賴士葆、陳雪生、李貴敏、徐志榮、林奕華予以各扣0.5分,使用哨子者孔文吉、楊瓊瓔、費鴻泰、吳斯懷、李德維、林德福、鄭正鈐、謝衣鳳、張育美、林思銘予以各扣0.5分。 陳柏惟推人、林為洲架脖子及鄭天財踢人,成案,肢體衝突事件發生,有違理性辯論之民主審議原則,更無助於會議進行,本案對上述三位委員予以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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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屆立法委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鄭麗文 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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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離狀態 離職
  • 委員會
    第七屆第一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第七屆第二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第七屆第三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七屆第三會期:程序委員會
    第七屆第四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七屆第四會期:程序委員會
    第七屆第五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七屆第六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七屆第七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七屆第七會期:程序委員會
    第七屆第八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第七屆第八會期:程序委員會
    第十屆第一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第十屆第一會期:程序委員會
    第十屆第二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第十屆第二會期:程序委員會
    第十屆第三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第十屆第三會期:程序委員會
    第十屆第四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第十屆第五會期:內政委員會
    第十屆第五會期:修憲委員會
    第十屆第六會期:內政委員會
    第十屆第七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第十屆第八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召集委員)
  • 個人經歷
    行政院發言人
    第七屆立法委員
    中國國民黨副秘書長
    中國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暨發言人
    第三屆國大代表
  • 最高學歷 英國劍橋大學國際關係碩士 美國天普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畢
  • 立委評鑑 第十屆第八會期一般立委
    第十屆第七會期一般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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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屆第一會期一般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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