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地方議會透明牛步!要求比照國會議事開放!

文章類型 記者會新聞稿
發布時間 2019.11.26, AT 12:58 PM

公督盟致力於國會改革,亦將國會的議事透明視為監督的第一步。在新國會逐步開放議事透明之際,地方議會卻屢屢傳出拒絕人民監督的案例。在2016年6月15日,正副議長聯誼會移師澎湖前夕,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要求地方議會應比照立法院議事公開透明,訴求為立法委員應立法讓地方議會比照立法院議事公開透明、全國正副議長聯誼會中應將地方議會透明列入討論,並對地方議會議事透明的要求正式回應。

台灣和平草根聯盟理事長莊豐嘉補充說明,有句老話曾說,所有的政治都是來自地方。很多的利益交換都是在地方議會,這就是我們為什麼常看到很多浪費公帑的事,都發生在地方但是沒有人監督。地方議會把門關起來,不讓公民團體、媒體進入採訪,這種狀況就是他們深知議事不能曝光,在這種情況下,更需要公民的力量進駐。我們在此鄭重呼籲全國正副議長聯誼會中應將地方議會透明列入討論,立即開放地方議會議事透明,正式回應公民團體的要求,若是各縣市議長執意阻擋,將發起抵制行動。

縣市議會不透明 一兆預算陷黑箱

縣市議會負責監督縣市政府,每年審議預算超過一兆,卻不想讓外界了解審議狀況,脫序狀況屢屢出現。據自由時報報導,縣市政府105年度總預算案審議完成的縣市中,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雲林縣及嘉義縣等五縣總預算零刪減。其中嘉義縣連續四年未刪減、新竹縣預算零刪減連十二年、苗栗縣更是連續二十二年未刪減預算。縣市議會對縣市政府的監督無力,議事不夠透明是重要的原因。曾有苗栗縣議員表示因為議事不透明,許多預算案就私底下「喬掉」了,而議員一年有五百萬元的工程配合款,可以用來做選舉人情,也不好意思刪預算了。

在議會無法發揮制衡監督的狀況之下,議員們自然不希望被選民發現沒好好履行自己的職責。105年至今不過半年卻傳出不少縣市議會拒絕被監督的例子。縣市議會不夠透明的狀況下,許多公民嘗試以自己的方式接觸議會資訊並公開,然而有些縣市議會防公民了解如同防賊。

公督盟理事莊豐嘉多次指出從今年3月開始,各地議會便陸續出現剝奪公民記者或公民團體直播及錄影權利的舉措。

3月10日網路媒體貝傳媒欲在澎湖縣議會進行攝影被議會拒絕事件,甚至連照相都不允許,議會還不惜因此停開。貝傳媒發行人兼社長張弘光提到過去曾經擔任中央社駐俄羅斯記者,使用台灣身分證進入其國會採訪都沒有問題,想不到在澎湖議會被禁止採訪。議長不僅動用警察權,更將總質詢的議程變更為考察下鄉,令人匪夷所思,想不到四名記者竟能癱瘓澎湖縣議會的總質詢,這樣情況實在是令人難過,真的無法想像台灣地方議會會是這樣的狀況。

4月7日,桃園在地聯盟理事長潘忠政進入旁聽席準備進行攝影,卻遭到阻止,議場警衛甚至拿出過時法規加以嚇阻禁止。桃園在地聯盟理事長潘忠政於記者會現場補充,桃園在地聯盟在兩年半前進入桃園市議會進行監督,一系列的抗爭下,獲得入場旁聽的機會,但仍有許多限制,例如不能拍照、不能錄影、不能移動,甚至直接將監視鏡頭對著旁聽民眾拍攝等,對於旁聽公民簡直是種侮辱。

5月6日,東華大學社會系二年級學生郭家瑋因為進入花蓮議會直播遭到架離出議場。東華大學郭家瑋於記者會強調,當時他進入花蓮縣議會進行直播時,遭議長動用警察權架出,造成身上多處挫傷。花蓮縣議會法制室主任甚至用已經與電視台簽約的藉口,聲稱只有該電視台擁有花蓮縣議會議事轉播的著作權,來逃避公民的監督,這種說法十分荒謬,一個縣民竟然無法擁有監督議員的權利,實在讓人啼笑皆非。在現在人手一機的網路時代,看電視的時間已經比看手機的時間少了,我認為地方議會應該開放一般人民皆可在旁聽席上直播議事過程,促進公共事務上的討論。台灣和平草根聯盟理事長莊豐嘉補充說到釋憲689號就已經闡明公民記者與記者擁有同樣的媒體權利,不應給予公民記者任何差別待遇。

5月13日,屏東縣議會傳出議員提案修改法規,禁止人民在議會錄音錄影,後來雖然宣稱是誤會,禁止部分只是針對議員個人資料部分,但還是引起一番不小議論。

議員為人民選出的民意代表,代表人民監督行政機關。而受託付監督行政機關的議員竟可不就其職權行使向人民交代,相當怪異。動腦雜誌發行人吳進生指出如果縣議會的議員覺得透明沒有必要,可以說是無民主素養,更是侵害了基本言論權與媒體權等,公開議事將會使黑箱行為無所遁形,各地方議會應該讓議場更開放透明。

 

縣市議會議長應回應人民透明期待 比照立院議事透明

立法院在五月底,三讀通過俗稱「賴清德條款」的「地方制度法」修正案,未來直轄市、縣市議會正副議長及鄉鎮民代主席選舉及罷免,改採記名投票,由此可見地方議會對地方政治的影響之深,連立法委員都不得不重視,議事公開透明不論在立法院或是地方議會,都是政治正常化的第一步!

藉由地方議會的透明,能杜絕過去地方議會賄選、買票情形,更能將議員所言所行,直接受到民眾的檢視與公評,而非一味躲在黑箱之中,不用向選民負責,令人遺憾的是縣市議會,依地方制度法本可訂定組織自治條例,來保障地方立法機關的權利,無奈卻變成拒絕監督的手段!

公督盟呼籲105年第2次「全國地方議會議長副議長聯誼座談會」應將地方議會透明列入討論,並對地方議會議事透明的要求正式回應,本次記者會訴求之一為立法委員應儘速立法,讓地方議會比照立法院議事,包括開放民眾旁聽錄音錄影、限期公開議會議事錄、議事直播及隨選系統(總質詢、分組審查會),讓民眾在非直播時段亦可收看、本次聯誼座談會雖非正式組織,但所做決議相關單位都很重視,亦有帶頭宣誓的作用,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強調公督盟會持續關注聯誼會的動態,並再次要求全國地方議會議事儘速透明,呼籲全國正副議長聯誼會中應做出符合社會期待的作為,若正副議長聯誼會僅是吃吃喝喝的聯絡感情,將對此會議的高度失望。

桃園在地聯盟理事長潘忠政也補充說明,雖然桃園市議會過去有許多不理想的地方,但是也看到桃園市議會的善意回應,桃園市議會也預計在明年開始編製預算,建置IVOD隨選視訊系統,使得上班族群可以在下班後,隨選看見議員的表現;地方監督團體亦能用隨選視訊,更有效地監督。桃園市議會議長邱奕勝正是正副議長聯誼會的會長,所以在此特別呼籲邱奕勝議長鼓勵與會的各地正副議長,讓各地議會往公開透明的方向發展,讓地方議會更符合人民的期待。

立法委員應積極促進地方議會議事透明 讓政治正常化

地方議會步調不一,議事透明隨心所欲。立法委員身為中央民意代表,為維護人民知的權利不應放任地方議會黑箱審議。憲法中明定人民有選舉、罷免等政治參與的權利。但若在資訊不完整的情況下行使參政權,選到政治黑心商品的機會大增,不只選前沒有資訊參考、選後更可能無法監督,如同閉著眼睛蓋選票。

立法委員應積極確保人民的參政權被保障,建立人民獲得政府資訊的管道,而非以中央、地方之隔放任縣市議會自訂規則侵害人民知的權利並對民主深化造成負面影響。公督盟呼籲立法委員應儘速修法,讓縣市議會負有資訊主動公開之義務,保障人民獲得資訊的權利。桂祥晟律師引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Louis Brandeis名言「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並提到在這幾年來,立法者一致要求行政機關公開透明,像是行政程序法46、47條、政府資訊公開法、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法,也同樣要求司法機關公開透明,如法院組織法要求公開審理原則、訴訟法要求言詞辯論,所以我們看的出來立法者不管對於行政機關或是司法機關都立法要求一定程度的公開透明。而這幾年立法院已經慢慢走向議事公開透明,反觀地方議會,有什麼理由去拒絕公開透明?

桃園在地聯盟理事長潘忠政補充由上述例子可見,地方議會是非常封建、保守、顢頇的機構。且認為這樣的狀況,需要公民去衝撞現行不合理的體制,有衝撞就有進步的機會。也期待立法委員從中央修法的角度,讓地方議會能像立法院一樣公開透明!我們也看到希望看到立法委員將地方議會透明列入委員會討論,直接修改中央法規讓陽光能夠照進地方議會。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再次強調公督盟將持續監督地方議會,地方政治透明化是地方監督運動最重要基石。地方監督遇到很多反民主的聲音,全台灣最威權、最不民主的的政治機構就是地方議會。公督盟於2013年進行縣市議會透明度調查,針對轉播透明指標、議事指標進行調查,並蒐集預算刪減比例進行對照,發現越不透明的縣市議會預算刪減狀況越差,公督盟預計於7月初公布2016年地方議會透明的透明度調查,檢視台灣地方議會透明度是否有改善。亦將於7月底邀請各地方監督團體分享經驗,期能透過交流增加地方監督能量,促使地方政治改變。

最後與會代表再次呼籲:

●地方議會應比照立法院議事公開透明!更不得拒絕媒體採訪!

●國會應立法讓地方議會比照立法院議事公開透明!

●全國正副議長聯誼會,應就議會透明要求提出正面回應!

時間:2016年06月15日(三)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室

流程:

10:00~10:05 開場介紹與會來賓

10:05~10:10 說明訴求與呼口號

10:10~10:20 地方議會拒監督實例

10:20~10:30 Q&A

出席來賓:

莊豐嘉(台灣和平草根聯盟理事長/公督盟理事)

張宏林(公督盟執行長)

張弘光(貝傳媒發行人兼社長)

郭家瑋(東華大學烏頭翁社代表)

潘忠政(桃園在地聯盟理事長)

桂祥晟(台灣大學法學士/北京大學法碩士/律師)吳進生(動腦雜誌發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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