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新聞稿】全台22縣市議會議長、副議長財產申報 假開放真隱匿?

文章類型 記者會新聞稿
發布時間 2020.06.17, AT 01:17 PM

▲公督盟副執行長田君陽受邀參與王婉瑜委員舉辦「讓陽光照進議會,地方議員財產應公開上網!」記者會

 

全台22縣市議會議長、副議長財產申報假開放真隱匿?

全台每年共約一兆元的縣市政府預算,有賴地方議會把關,也因此議員與地方政治關係曖昧,甚至部分縣市議員更掌握地方建設配合款或建議款,但是長期以來,相較中央選舉或直轄市首長,民眾對地方政治的關注度卻不高,實在有賴陽光法案的揭露,才能避免重重黑幕!

其中,更弔詭的是掌握地方議會命脈的議長及副議長,其財產申報在96年的修法後,竟只需依法申報,卻不需將財產申報資料刊登於公報,亦不在上網公告的公職範圍之內,無怪乎,22名主持議會、角色關鍵的議長們,更被天下雜誌揭露:「超過6成曾捲入或遭起訴刑事案件,包括樁腳買票、詐領公款,甚至回扣貪污!

 

防民眾查閱像防賊!不得抄錄、攝影、影印、攜出!

依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地方議會議長、副議長,乃至議員都必需依法申報財產,但民眾若想瞭解當地議長、副議長的財產申報資料,不但需要千里迢迢親自到監察院一趟,查閱現場又規定「不得將資料攜出場外」及「不得抄錄、攝影、影印」,每次現場查閱還「限時30分」使得民眾僅能在有限時間內憑一己之記憶,將監察院提供之資料與其他公開資料做一對比。

這項「看的到・查不了」的規定,嚴重剝奪公眾反覆且多重核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的可能,更完全無助於陽光法案達到其政策目標及立法意旨,理當職司公務人員廉政的監察院,竟成為官官相護的共犯,化身反光玻璃商,為地方議會擋光隔熱、貼心備至。

 

陽光法案不陽光!查核能量有限、申報查閱人次低落!

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規定,監察院需就受理之財產申報案件進行「一定比例」之查核,目前監察院每年由廉政委員會召開會議,按年度申報總人數5%之比例辦理主動查核,一年申報的案件恐怕需耗時20年才能查完,查核能量嚴重不足,其餘約95%之財產申報資料,則有賴社會大眾主動前往檢視及查核公開資料。

在查核能量有限的前提下,加上現行查閱辦法的諸多限制,造成民眾在閱覽財產申報資料時極度的不便,更直接反應於公眾查閱次數上,從2014年到2019年間,6年內僅累計549人次的申報查閱,平均每年不到100人次,2017年更創新低,全年僅有25人次的查閱數!有鑒於此,公督盟主張修正財報法第六條第二項,列入與地方政治攸關的各級民意代表,一律登載公報上網公開,讓全民一同檢驗。

 

「財產申報上網 不該一國兩制」議長應比照市長上網公開申報資料!

 現行直轄市、縣市民意代表的研究費是依序參照市府官員發給的:議長比照市長;副議長比照副市長;議員比照一級機關首長,既然如此,財產申報法不該縱容民代,使其只享受民眾所賦予的權利,卻不盡民主政治中公開透明的責任與義務。

地方議會擁有該地區完整的立法權、財政權、監督權等法律賦予的權利,而議長及副議長不僅僅是為地方民意機關首長、副首長,擁有專屬特別費,享有諸多禮遇而已,其主導議會程序委員會及大會,可實質影響議案排程及審議順序,說是「喊水會結凍,喊米變肉粽」的重量級角色,一點也不為過。

公督盟再次呼籲立法院應盡速修改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讓議長、副議長、議員比照縣市首長、副首長、一級機關首長,藉由上網公開,來達到「陽光防腐」之目的。

 

主題:全台22縣市議會議長、副議長財產申報 假開放真隱匿?

時間:2020年6月17日(三)09:00

地點:時代力量黨團(中正區青島東路1-3號,青島三館2樓)

王婉諭委員主辦

受邀出席來賓 (依姓氏筆畫排序):
田君陽(公督盟副執行長)
林誠夏(開放文化基金會法制顧問)
嚴婉玲(台南新芽理事)

 

附表一: 財申上網 一國兩制 (因受限於篇幅,僅以六都為例)

附表二:查閱人次低落、查核能量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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