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新聞稿】香港國安法來襲,議員考察無法管,未來恐成人質!

文章類型 記者會新聞稿
發布時間 2020.07.09, AT 04:23 PM

▲公督盟憂心香港國安法通過後地方民代出國考察會成為國安破口,召開記者會呼籲議員赴中事前應申請,事後應通報!

香港國安法通過後,台灣民眾人人自危,原本受到言論自由保障的台灣人,現在連一句聲援民主都需要道德勇氣,深怕一個不小心行經香港或搭乘港籍飛機,就被羅織罪名,鋃鐺入獄。

公督盟近日持續關注港版國安法發展,並在昨細則公布後,台灣政治性組織及代理人竟也成打擊標靶,可被要求提供涉港事務之資訊,若不提供甚至有刑責和罰款,也就是說未來議員赴中、港,將有極大的機會成為民主人質,被迫要求提供資料,讓台灣民主的防禦機制可能瞬間面臨極大的威脅!

不僅如此,全球目前共有39國已經與中國簽有引渡條約,另有19國與香港簽有引渡條約,若台灣民意代表公開表達「撐港」,在公務考察時行經這些國家時,都可能配合北京要求而將其送至中國。

公督盟常務理事曾建元表示:「立法委員寒暑假時會回到地方服務、準備下一個會期、或是出國考察。但前往中國考察,絕對不是考察中國人大對人權的保障,很多都是自己個人的商務業務行程、更多是兩岸民間政治性交流。當中國制定港版國安法,甚至其施行細則是由港府提出,涉及許多基本人權規定,要求台灣政治性組織提供港獨或國安相關情報資料,若不提供,竟可處以罰金或有期徒刑,違背普世價值。在兩岸訊息沒有完全透明之下,民意代表擁有靈活的身分可以運用。我們要提醒,立委到中國或香港要謹言慎行,因攸關國家未來安全,考察應事前通報,遇到問題時才知道如何解決。 」

更令人擔憂的是公督盟持續調查各地議會既有的議員考察報告,經過連日的整理,發現議員出國考察的地區,竟然高達4成去中國(含港澳)考察,在赴中的100次考察有6成是國民黨籍的議員,無黨籍的議員則有3成,在現行制度下公開的考察報告之中5個縣市議員寫的不清不楚,且形成吃喝玩樂屬最大宗,撰寫具體市政建議報告非常少數。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各縣市地方議員到中國考察,很遺憾22個縣市當中,只有5個縣市公開考察報告,分別為苗栗縣、彰化縣、屏東縣、嘉義市、金門縣。而台灣地方議員去中國考察高達42%,若以黨籍來看,中國民黨更佔了60%、其次是無黨籍31%。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施行細則規定『向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及外國及台灣代理人要求因涉港活動提供資料。』並不是說不能去中國,而是現在因有國安法,若民意代表過去,很有可能會被拘留、或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若不提供可能會成為人質,台灣不知道未來會有多少個李明哲事件。在此,公督盟呼籲並強力譴責,民意代表應有所警覺,到底哪些人去了中國而被留置?哪些人提供資料給對岸?這些都應該被規範。不要拿了公帑,卻變相成為人質。」

更誇張的是有17縣市議會甚至是完全黑箱的狀態,不但議長、副議長、議員可以任遊中港澳,亦不必於事後供民眾檢視行程與考察結論,甚至相關機關也無從掌握,極有可能成為里長赴中簽署協議事件後,下一個國安破口!

公督盟副執行長田君陽表示:「全國地方議員共有912位,每年共計一億一千零二十萬元的考察費用。然而,地方民意代表前往中國卻僅需要讓議會內部簽核,陸委會完全不知情,等同於縱容議員在中國趴趴走。若仔細去看議員們的考察報告,幾乎都是吃喝玩樂的旅遊行程,極少部分與市政有關,直接將人民的錢丟到水裡。」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甘順基也表示:「我們在去年就呼籲過,立委考察報告應公開。如今,我們僅是用地方議會考察報告,就查出高達42%赴中比例。儘管疫情關係仍不能出國,但待疫情趨緩,不論立委或地方議員都應公開考察行程。若是機密行程,請申請預算,不要用機密這個詞來掩飾許多人不知道的事。」

鑒於此公督盟要求直轄市、縣市議長、副議長及議員赴中事前應申請,事後應通報!並要求要求直轄市、縣市議員全面公開考察報告(日期、地點及考察結論與建議)。

最後,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雖然只有5個縣市公開考察報告,我們還是很肯定這5個縣市議會。但我們更希望的是,其他17個縣市議會能公開考察報告,做好更嚴謹的把關。」

記者會訴求:

  • 比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立法委員、地方議會議長、副議長赴中考察前,應比照政務人員、直轄市市長、縣市長應取得內政部會同相關單位組成之審查會之許可,並事後通報!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則應向內政部申請許可。
  • 議員赴中港澳,恐面臨盤查成人質,要求提供資料,將成為國安漏洞!
  • 要求立法委員、直轄市、縣市議員公開考察報告(日期、地點及考察結論與建議)

 

表一、地方民意代表赴中考察比例及次數表

表二、地方民意代表赴中考察黨籍比例及次數表

表三、地方民意代表出國考察費用一覽

表四、各地議會考察報告公開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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