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裡看花立法院 公民參與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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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1.22, AT 12:09 PM

節目主持:張宏林(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受訪來賓:鄭麗君委員(民主進步黨不分區立委)

節目網址:http://www.justin.tv/mrnewtalk/c/2236417

 

    台灣立法院總被認為是政治亂源的核心,抗拒社會大眾參與政治,認為立法院提供的IVOD網路轉播已經足夠,不讓人民進入立法院參與旁聽。然而IVOD卻必須透過特定瀏覽器才能看到,也只看的到發言中的委員,照不到議場全貌,更不用說經常出現「休息」或「協商」僅有文字卻無畫面的狀態。公民旁聽是人民參政的權利,立法院亦設有旁聽規則,然而實際申請時卻時常受阻;同樣令人質疑的是,為何涉及個人隱私的法院皆可旁聽審判,攸關公共利益的立法院卻總是拒人於千里之外?而歐美許多國家所有的國會頻道,又為何在台灣難產許久?

 

  鄭麗君委員說,當立法委員除了質詢還要懂得運用議事技巧,提升國會的品質,在第八屆第一會期通過開放IVOD,剛好鄭委員是程序委員會的一員,因此運用此技巧通過。開放IVOD後,民眾能得知程序委員會的運作情形,讓真正有在做事的立委被看到,透過質詢影響政策,而不是只有大眾媒體片面的消息和畫面。立法院因為公督盟而更有向上力,但是開放國會的觀念還沒有建立完全、成為主流,甚至不是大多數的立委都支持這個概念,鄭麗君委員認為國會應該要受到監督,開放IVOD只是第一步!

 

政務官的推託、在質詢時回答不出來,就表示執政體系出了問題。然而為什麼立委問政需要如此的咄咄逼人?有時候當然是為了爭取媒體的曝光率或是選舉的考量,但是背後重大的因素為,立委除了透過質詢影響政策之外,其他管道是有限的,立委沒有聽政權、調查權,所以只好透過質詢權,不斷的把張力拉大,也藉由媒體的曝光,讓社會的壓力影響政策的走向。鄭麗君委員比喻國會就像是「缺了牙的老虎」,因為我們國會實質的權力在修憲的時候沒有被賦予,只能在質詢上發揮,顯示現況並不是健全的國會,因此鄭麗君委員認為國會需要聽政權,舉辦公聽會的效果有限,常常出席的不是高官,而是小小的政務官,無法真正面對問題所在。

 

  張宏林執行長提到,政務官員備詢應該是要戰戰兢兢,但是事實卻不盡然,立法委員有些也不善盡質詢權,所以公督盟認為必須將質詢納入評鑑標準。鄭麗君委員表示,國會議員的質詢和政務官員的回答是一種政治和政策的論辯,在英國、法國、美國等國家有民主制度之後,這些都是他們非常重要的政治經驗和政治智慧的累積,一個國家議員和官員的辯論就可以了解到政治發展的程度,身為立委在質詢的時候,也必須要做足準備!希望透過更多的平台將國會公開化,可以使公共政策更開放,讓公民社會參與,成為行政部門長遠的監督。

 

  張宏林執行長問到,立法院沒有想像中的那麼開放,比較封閉,IVOD系統仍然僅限於坐在電腦前面,無法使用智慧型手機觀看,然而這個決定權到底在哪裡?鄭麗君委員說明,法律就是立法委員制定的,所以其實取決於立委是不是願意接受公共檢驗,可苛責性是民主政治重要因素之一,立法院監督行政院,立法院雖然有公督盟和社會團體監督,但是鄭麗君委員強調更需要的是社會大眾的參與、監督,讓民意與代議體制達成效益,因此鄭委員積極主張開放立法院。第一,立法院得依《憲法》第67條規定,設各種委員會,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凡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公務員,除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人員外,有應邀說明之義務。但是當鄭麗君委員邀請學生備詢教育部長時,卻掀起大眾一陣譁然,顯示社會對於開放的觀念尚未成熟。

 

第二,希望開放民眾旁聽,藉此能真正了解自己選出來的代議士和政務官有何作為,但是此刻的國會卻是禁止旁聽,《立法院議事規則現行法》第61條規定,各種委員會開會時,除出、列席及會務工作人員外,不得進入旁聽。鄭麗君委員認為此法迫害到公民的權利,已提出修正案,希望把此法刪除,也希望民眾能積極爭取旁聽權,很多國家已有旁聽權,如英國、美國、法國、香港等,但是台灣卻沒有!還有調查權的重要性,從核四的案子就可以了解到,立法委員如果有調查權,就能夠讓這些資訊透明化、約束政策,但是沒有此權力,就只好透過吵架的方式質詢賴皮的政務官員,因此呼籲憲政體制機構健全的建立很重要!

 

  台灣民主轉型2、30年,可以多討論體制改革。立委的發言是為了財團、為了公眾,還是為了政治獻金、利益立法,鄭麗君委員支持公督盟推行的國會頻道,英國 (BBC)、美國 (民營事業) 等國家已有,有的是國營有的是民營,希望修公視法,使立法院公開透明化,在人民的注視底下行使委員的質詢權,對人民負責,讓國會品質更好,在公督盟的監督之外也期許各位委員們盡好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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