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立院預算中心:勞健保補助可考量設排富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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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1.21, AT 09:31 AM

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近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部分,「社會保險負擔」預算大幅增加,恐排擠其他需求,或可考量公平正義,在國民年金、勞健保等相關法律中增訂排富條款。

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7月所提「近年我國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資源配置趨向之研析」報告指出,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預算中,「獎補助費」科目編列數新台幣1兆113.05億元,占歲出總額比率已達51.42%,且最近各年度「獎補助費」科目預算金額及占比,都不斷創歷年新高,若不設法抑減,恐持續加深對其他用途需求的資源排擠作用。

報告指出,檢視「獎補助費」科目預算中,除編列對地方政府的補助款外,其他以約占3成左右的「社會保險負擔」為最大宗,金額及占比在102年度為2457.33億元、26.16%,到107年度已達3248.77億元、32.12%,5年間分別增加791.44億元、5.96個百分點,成長幅度驚人。

報告指出,如果對照同期間「獎補助費」科目預算總額的增加數,只有720億元,可見「社會保險負擔」科目預算大幅增加,是近年「獎補助費」需求不斷攀升的主因。

報告指出,「社會保險負擔」科目編列,許多是依法律規定應由中央負擔的社會保險經費,像是國民年金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等,因屬法律義務支出,難有節減空間。

依現行規定,部分被保險人不論其財富、所得多寡,保險費均得享有中央政府補助,像國民年金法規定,被保險人自付60%、中央主管機關負擔40%;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保險人及眷屬自付60%、其餘40%由中央政府補助。

報告指出,這種齊頭式補助保費是否符合公平正義,實待商榷。因此,為有效減輕中央政府社會保險支出負擔,或可在符合公平正義考量下,透過社會保險相關法律中增訂排富條款,以減少保險補助款支出,讓政府財源合理配置及有效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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